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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、房地产税设计难点如何破局?

发布时间:2017-04-17

光华管理学院蔡洪滨教授表示,财税制度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根基,就像人的身体骨架一样,骨架不正身体就发育不好。现在我们面临的很多问题其实都跟财税制度相关。中国现在的财税体制是1994年财税改革以来形成的,但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,现在经济、社会的形态已经非常不同,因此财税体制再一次的改革和完善已成当务之急。在这里主要从房地产税和个税两个方面谈及一些看法。

 

房地产税应与70年产权延期挂钩

    蔡洪滨教授表示,在“营改增”之后,应当加快推出财税改革的其它措施,综合考虑,系统设计。他在谈到目前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问题时表示,房地产税对于现代财税体系是非常重要的。社会上常常将房地产税与调控房价相关联,但其实它作为税制的一部分,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。房地产税的缺失或设计不当,不仅对房地产市场起不到好的作用,对地方政府也都会带来影响。

    他认为,房地产税的推出应与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延期相挂钩,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交房地产税的同时解决了未来房屋产权的问题,在增税的同时给予纳税人一个重大的政策红利。房地产税推出一个重要的难点,就是存量房征收和增量房征收的问题。如果说房地产税跟产权延期自动挂钩,存量房增收受到的影响就小很多。

    在进行房地产税设计时,对于那些有房但是收入很低,交不起这个税的人来说,应该怎么办?蔡洪滨教授表示,对于交不起房地产税的纳税人,可以采取“挂账”的方法。所谓“挂账”,即纳税人每年需要交的房地产税,可以先记在账上,直到房产需要转让或被继承时,再按一定的利息交纳房地产税。房地产税应当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,有利于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模式。应当允许地方政府有相当的自主权,但中央政府可以规定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率下限。


个税改革可与养老体系相结合 减少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

    蔡洪滨教授也谈到了他对于个税改革的看法,他表示个税改革应该与养老体系相结合。在养老设计里面除了政府最直接的保底,企业年金外,也要考虑第三支柱,也就是个人一部分自己的收入来作为一个养老的准备,建立个人账户。这对于社保体系的建设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,同时又可降低人民的税收负担。假如一个人收入为1万元,按照现有规定,起征点是3000元,也就是说7000元是应税收入,如果我们允许2000元养老个人额度免征个人所得税,那么实际应税金额就变成5000元。从降低税负的角度等同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,但与简单提高起征点相比,这会有利推动养老体系建设。

    他认为,个税改革需要强调的是宽税基、低税率,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,以便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。目前的个税虽然起征点低,只是3000元,但实际纳税人群只有几千万,相当多实际收入很高的人群反而纳税很少。同时,现在的边际税率太高,并且税率档次太多,税制设计过于繁杂,税收监管比较薄弱。现在个税没有起到调整收入分配的作用,同时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的劳动积极性。所以个税改革的目标应当是一方面确实降低低收入劳动人群的负担,另一方面更加公平公正,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。建议大幅减并税率的档次,可以从七档变成三档,甚至单一税率也可以考虑。 显著降低最高边际税率,同时将劳动收入和资本所得收入同等对待。在大幅精简税率档次,降低边际税率的情况下,加大对征税的监管力度,真正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和责任。

以上内容根据“2017两会后经济形势和政策分析会”速记整理

 

蔡洪滨

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蔡洪滨教授长期致力于博弈论、产业组织、公司金融和中国经济等领域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,在经济学、金融学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20余篇论文,并有众多的中文研究成果发表在国内顶级学术期刊。领导完成多项国家部委委托的重点课题。2006年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。2007年获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。2008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。2011年当选为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(Fellow),并于2012年被选为理事会理事。蔡洪滨教授为全国人大代表,北京市政协委员,担任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民盟北京市副主委,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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